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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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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质量及系统安全检测中心

人员激励制度

1 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持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能对其他优秀人员产生吸引力,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全体人员。

3 职责

3.1 中心主任

3.1.1 为本中心第一责任人,对中心全权负责;

3.1.2 建立与质量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2 技术负责人

3.2.1 全面掌握中心评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3.2.2 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及技术人员上岗考核确认等;

3.2.3 负责定期对评测人员的技术能力进行重新确认。

3.3 质量负责人

3.3.1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使之持续符合CNAS的相关要求;

3.3.2 组织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程序

本中心确定了全权负责的管理层,该管理层由中心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组成,中心主任为中心第一责任人,对中心全权负责。

4.1 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1) 对于文档管理员、样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项目配置管理员等岗位,连续三个月在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给与适当奖金以资鼓励;

2) 对于评测人员,保证每个项目按时完成,不但符合CNAS的所有要求并且客户100%满意,给与适当奖金以资鼓励元;

3) 对于文档管理员、样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项目配置管理员等岗位,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错误且影响不大的,取消之前已经取得的连续累计时间,奖金累计时间从下个月开始重新计算;

4) 对于文档管理员、样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项目配置管理员等岗位,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取消年度优秀员工评比资格;

5) 对于评测人员,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评测结报告(已经发出)需要修改的,整个项目组取消奖金;对于针对该项目已经发放的奖金也将全部追回;

6) 对于评测人员,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或提交的测试结果存在严重错误的,取消年度优秀员工评比资格;

7) 对于各部门负责人,如果本部门人员出现严重错误,应负管理责任,取消年度优秀员工评比资格。

4.2 优秀员工评比

1) 每年底对全体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价,评选出年度优秀员工,根据年度营收情况,给与适当的奖金以资鼓励;

2) 对于连续三年被评选为优秀员工的人员,可以在给与正常奖金的基础上,再给与额外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中心主任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决定。

4.3 岗位调整

1) 对于连续出现错误的人员,除了按上述方法处理外,还可经中心管理层讨论后,取消其工作资格,经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2) 每年底对全体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价,对于不适合现有岗位的,可进行调岗,或者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于不适合现有岗位又无其它岗位可以调整的,可按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