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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耗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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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质量及系统安全检测中心

物资耗材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运行经费使用效率,做好物资耗材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中心物资耗材的管理。

3 职责

中心主任负责耗材申领的审核。

4 程序

4.1 购置与验收

1) 耗材由使用人根据项目需要填写《计算机工程学院耗材申购及领用单》,经中心主任审核后,使用人负责采购,验收人验收,教研秘书或科研秘书负责入库,使用人办理出库(领用)手续;

2) 耗材采购按学校采购办法执行,同类耗材年度购置量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额度的,原则上要集中采购。采购耗材要保证质量,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及办理报销手续。项目超过1000元,报账时需附上《耗材申购单及领用单》。

4.2 耗材管理

1) 耗材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耗材管理,设立账目,记录整个耗材使用情况。

2) 库房应定期盘点,对常用耗材保持一定存量,其它耗材随用随买,以减少积压。耗材不得挪用,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4.3 危险品管理

1)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指定经训练合格的专人负责管理;

2) 存放点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危险品的用量应精确计算,用剩应全部及时退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