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质量及系统安全检测中心
物资耗材管理办法
为加强运行经费使用效率,做好物资耗材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中心物资耗材的管理。
中心主任负责耗材申领的审核。
1) 耗材由使用人根据项目需要填写《计算机工程学院耗材申购及领用单》,经中心主任审核后,使用人负责采购,验收人验收,教研秘书或科研秘书负责入库,使用人办理出库(领用)手续;
2) 耗材采购按学校采购办法执行,同类耗材年度购置量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额度的,原则上要集中采购。采购耗材要保证质量,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及办理报销手续。项目超过1000元,报账时需附上《耗材申购单及领用单》。
1) 耗材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耗材管理,设立账目,记录整个耗材使用情况。
2) 库房应定期盘点,对常用耗材保持一定存量,其它耗材随用随买,以减少积压。耗材不得挪用,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1)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指定经训练合格的专人负责管理;
2) 存放点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危险品的用量应精确计算,用剩应全部及时退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