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质量及系统安全检测中心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为规范本中心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保证评测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中心设备的采购与验收、使用与维护、维修、降级与报废及设备的标识与建案管理。
1) 中心设备的配置应当满足承检标准和承检能力的要求。由综合管理室负责人汇总各项目的采购申请表,采购申请表包括设备名称、价格、技术指标等。若为项目内触发的采购,应由评测室负责人提出,技术负责人审核,中心负责人审批,然后由综合管理室负责人上报学院相关部门,经过部门及学院审核和审批后,按学院的采购流程执行。
2) 综合管理室负责人在采购测试软件时应考虑法律和法规对软件的要求。
1) 新采购的设备必须由设备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须核实产品说明书描述的产品规格是否与采购申请书所提出的技术规格一致。设备验收必须是二人以上的验收,验收时按照装箱清单清点并做好详实记录。验收内容应包括:验收项目、技术指标的详细要求、验收结果,对测试软件工具,要保证测试环境中的所有测试软件为正式软件或与客户约定的软件,且版本正确;
2) 硬件设备必须装机运行,用设备本身所带的自检工具进行运行校检,核实设备的配置和运行是否与产品说明书或标准测试结果相一致;
3) 软硬件检测/检验工具的验收须根据产品说明和用户手册安装进行运行检验测试,除验证其软件功能完好外,还须运行测试用例,以验证检测/检验达到预期的结果。
4) 设备验收人员负责编制验收情况记录,填写《验收表》,统一归到设备管理员处,经评测室负责人审核后,办理登记手续。
5) 如验收或校准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应由综合管理室负责人与采购部门联系办理退换手续。
1)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软、硬件资源的增加、借出、归还,硬件资源的降级或限用情况进行登记,更新设备一览表;
2) 设备编号规则
其中:设备类型占一位:P—评测用设备,B—办公用设备,R—测试工具软件,设备流水号按三位数字顺序排列。
3) 测试工具软件的不同版本,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4) 设备管理员应对所有评测配置的设备实施“绿、黄、红”三色标志管理。三色标志含义如下:
a) 绿色标志:正常使用
b) 黄色标志:降级限用
c) 红色标志:停用
标志中需包含以下信息:
设备名称、编码、规格/型号、校验/核查周期、校验/核查时间。
5) 不用的设备应贴挂“停用”标识,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集中管理;
6) 设备管理员应为中心所用设备建立档案。每台设备的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设备的名称;
b.制造商名称、型号、序号;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目前放置地点;
e.接收时的状态(如:全新的,用过的,经改装的);
f.设备使用说明书;
g.校准(检定)/验证的日期和结果以及下次校准(检定)/验证日期(适用时);
h.使用、维护记录;
i.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历史
j.设备配置信息(如软件许可证数、主要选件及运行平台等)。
K.测试所用设备的配置及支撑软件等信息(包括:工具类型、名称、生产厂商、版本号、用途与性能、启用时间、许可证书、主要选件、技术文件及运行平台等信息)。
1) 评测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评测需要,向设备管理员提出相关评测资源(含评测实验区)的设备使用申请;设备到位后、使用前,评测室负责人应组织人员检查设备或软件工作是否正常,检查有无状态标识以及有效期限,发现状态标识或有效期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有指标要求的评测工具在投入使用前应对其使用范围进行检查;若无问题评测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对评测资源进行接收;
2) 评测用的计算机只能用于评测工作中,不应与外界联网(客户要求除外);不在评测用的计算机上安装与评测无关的软件;
3) 正在进行测试的设备应张贴“测试中”的标识,并要在屏保屏幕中设置标识,以避免错误调整测试环境影响测试工作的进行;
4) 测试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归还设备给设备管理员。
1) 对配置的大型设备或软件测试工具,应组织相应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授权使用;
2) 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软件测试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评测室负责人应对这些测试数据处理有关的软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有指标要求的测试工具在投入使用前,应对其使用范围进行检查确认,例如,允许500个用户的测试工具,在初次使用前,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功能是否符合要求予以核查确认;
3) 为了防止误用,确保硬件的先进性及评测软件配置的正确性,不影响被测样品的运行及评测结果,设备管理员应对测试工具软件版本升级进行控制,及时更新;
1) 当设备经确认达不到使用要求时,评测室负责人应向技术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设备降级限用或报废申请表》。经技术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共同确认可作降级限用处置;
2) 当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时,故障发现人将具体情况向设备管理员说明,设备管理员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排查并填写《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相关处理。对不能立即恢复的设备,应及时汇报,必要时做设备停用操作;
3) 经确认设备无法修复后,设备管理员对其进行报废处理,并填写《设备降级限用或报废申请表》。由技术负责人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设备管理员清除数据,保证信息安全后处理解决;
4) 当外购评测专用软、硬件及系统出现严重问题时,必须停止在评测工作中使用该软、硬件及系统,并按设备故障处理流程进行处理,通知中心相应部门软件故障情况、协助相关部门与厂家协商解决方案、更新版本,在验证故障彻底解决后方可使用更新版本的软、硬件或系统。